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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嘉慶四年李秀人立典契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嘉慶四年李秀人立典契

李秀人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799~1799

長:45 x 寬:44 (cm)

立典契人萬丹街李秀人。有承管應份明買得曾興國田壹叚,受丈壹甲貳分,年配納大租粟貳石庄栳,坐落土名大湖,帶大湖埤水灌溉充足。東至李家田,西至王家田,南至李家,北至簡家田,四至明白為界。今因乏銀費用,將此田托中就與本街唐介觀典出佛面銀玖拾大員正。銀即仝中收訖……付銀主前去起耕管掌收租納課。保此田並無典掛交加不明為碍,亦無欠租為碍,其田乃係自己應份物業,如有不明,典主抵當,不干銀主之事。此係兩愿,今欲有憑,立典契壹紙,付執為炤。 即日收過契面佛銀玖拾員完足。又批明﹕其上手原契因(林)爽文擾亂帶回內地收貯,登時不

購置

登錄號:20070010421

本物件為西元1799年(嘉慶4年)李秀人立典契,共1張,有3枚戳記,包含「振利信記」2枚、「振利良記」1枚。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799年(嘉慶4年),立契人為李秀人,作中人為族弟鎮老,知見人為功姪潤舍。契約內容為萬丹街李秀人因乏銀費用,欲將原先先前向曾興購買之田園出典,以佛面銀90元典予萬丹街唐介。該土地之土名為大湖,四方界址為東至李家田、西至王家田、南至李家、北至簡家田為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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